1、阿爾及利亞:男21歲,女18歲,如果有必要或有益,可在司法允許情況下降低。
2、埃及:男女均為18歲,女性年齡在2008年從16歲升至18歲。
3、埃塞俄比亞:男女均為18歲。
4、肯尼亞:婚姻法規(guī)定是16歲。
5、利比亞:20歲,如果有必要或有益,可在司法允許和“家長”(當?shù)胤Q之“Wali”)同意情況下降低。
6、馬達加斯加:男18歲,女17歲。
7、馬里:18歲或15歲(馬里家庭法提出的)。
8、摩洛哥:18歲。(在農(nóng)村地區(qū)并不總是遵守,許多法官不遵循法律,讓18歲以下的女性結(jié)婚。)
9、尼日爾:15歲。
10、尼日利亞:18歲。
11、塞內(nèi)加爾:男20歲,女16歲。
12、索馬里:18歲,女性在監(jiān)護人的同意下16歲。法院,在必要的情況下可對最低年齡要求給予豁免
13、南非:根據(jù)1961年的婚姻法結(jié)婚,婚姻當事人在法定年齡以下結(jié)婚需父母同意,法定年齡原先是21歲,現(xiàn)在是18歲。男性在18歲以下、女性在15歲以下結(jié)婚還需民政事務部長的同意。根據(jù)允許同性或異性婚姻的2006年的公務員工會法,雙方必須都在18歲或以上。根據(jù)1998年的習慣婚姻承認法案,在法案通過后習慣婚姻只有在雙方都在18歲或以上時才會被承認。
14、蘇丹:青春期,在雙方愿意情況下。
15、南蘇丹:根據(jù)2008年的南蘇丹兒童法,18歲,雙方同意下。
16、坦桑尼亞:男18歲,女15歲,如果具體情況使該婚姻可取,在法庭許可下14歲。刑法規(guī)定,“非洲或亞洲血統(tǒng)”的人,或12歲以下的女性,可以按習俗或宗教結(jié)婚,如果女性在12歲之前不打算圓房的話。
17、突尼斯:男20歲,女17歲,在夫妻雙方有明確的利益的基礎上如有緊急原因,在司法特別許可下可以降低。
18、津巴布韋:根據(jù)婚姻法第5章第11條,男18歲,女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