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咨詢是法律人工作中最基礎的一項工作
2、在出具法律咨詢意見前需要全面了解咨詢人所咨詢的法律問題的前因后果
3、從事不同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會有不同的立場或者觀點
4、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書需要通盤考慮
5、在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時或者在了解情況時,應該態(tài)度平和
6、如果咨詢人愿意,可以保留咨詢人的聯系方式
法律咨詢是法律人工作中最基礎的一項工作,因為如果有法律咨詢就應該及時接受別人的咨詢,不可認為法律咨詢沒有什么意義,就予以推脫,只有做更多的法律咨詢,才能取得別人的信任。
在出具法律咨詢意見前需要全面了解咨詢人所咨詢的法律問題的前因后果,綜合考量,并結合現實有效的法律作出判斷后才能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書(最后是書面意見書),如果對方需要口頭意見的話也需要表達清楚明白,為避免咨詢人忘記,可以重復一次。
從事不同法律工作的法律人會有不同的立場或者觀點,那么所出具的法律咨詢意見也可能是有些區(qū)別或者有更大的差異,比如說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和法官出具的意見書就有一些差異之處,前者更多的是考量當事人的利益,而后者更注重公平正義。
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書需要通盤考慮,綜合各方。因為法律糾紛常常并非是一目了然就能判清是非的,所以在全面了解事情來龍去脈后還需要考慮其他方面的因素,不可將話講的太滿,留一個容納意外的空間,否則,如果情況發(fā)生變化,咨詢人往往會埋怨出具法律意見的法律人。
在出具法律咨詢意見時或者在了解情況時,應該態(tài)度平和,不可以命令的口吻告知咨詢應該如何如何,這樣咨詢人一般都會產生反感,即便是法律人出具的法律咨詢意見最后真的解決了法律糾紛,咨詢人也不會領情,更不會給你介紹更多的客戶。
如果咨詢人愿意,可以保留咨詢人的聯系方式,并關注法律咨詢意見最終所起的效果,是否真的解決的了糾紛或者爭議,如果效果好,那么肯定會有回頭客,如果效果不好,可以繼續(xù)予以彌補,這點對于律師而言更為重要,因為這是在開拓客戶,也是在維護客戶。